- 最新资讯
- 协会公告
- 行业信息
- 协会活动
- 分支机构活动
关于开展行业诚信经营自查自纠的倡议
关于开展行业诚信经营自查自纠的倡议
各会员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中医药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民政部《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依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行业内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市场诚信环境,有效避免行业重大失信事件发生,倡议药品流通行业企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开展诚信经营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自查自纠的内容
1.诚信经营制度
诚信经营管理制度和诚信经营管理工作责任制的建立落实(包括企业信用承诺的公开)。
2.社会责任机制
围绕“服务第一,顾客至上”的药品供应链保障体系服务宗旨,全面履行社会责任。
3.诚信纠错机制
健全药品流通企业诚信经营纠错机制,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作为涉医涉药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行业协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与行业企业一同研究失信异议申诉处置、失信修复、失信退出等诚信经营纠错工作。
二、自查自纠的时间
自《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0年1月1日施行日起,行业企业自行开展“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履行安全、质量、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自查自纠工作,将自查情况和整改结果建立诚信档案,并设立随机抽查制度,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飞行检查。
三、自查自纠工作要求
1.严格依照《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要求合法经营,自觉遵守《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行业诚信公约》。
2.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中医药法》,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把好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售后管理,确保经营药品的质量,承诺提供放心药品,不经营假冒、伪劣药品。
3.公开诚信服务承诺、服务项目和举报投诉方式,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和舆论监督,对于公众投诉及时处理与反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积极参与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自觉遵守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共同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
5.认真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向社会提供公益健康教育和药学服务,热心公益事业,承担并完成好突发事件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药品器械供应任务。
6.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级联席会议要求,认真履行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认定,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按照信用修复的相关要求,配合诚信经营认定、失信修复、退出等相关工作。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