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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零售药店经营特殊疾病药品服务规 范(试行)》达标药店的函

发布时间:2019-09-09 14:42:50      点击数:      来源: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

 

药商协字[2019]7号

 

关于申报《零售药店经营特殊疾病药品服务规

范(试行)》达标药店的函

 

各会员单位:

随着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对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提出更高要求。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8年流通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8]228号)文件要求,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组织完成了《零售药店经营特殊疾病药品服务规范》(以下简称《特药服务规范》)行业标准的拟定工作。

制定《特药服务规范》目的旨在规范零售药店经营特殊疾病药品的服务行为,提升零售药店以患者为中心的专业服务水平。现将《特药服务规范》发给贵企业,请符合标准的企业于2019年2月2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申报网址:www.capc.org.cn),申报流程及内容详见附件1。  

特此专函!

申报联系人:胡志瑛  柳恒

电话:010-87273561  13522920128  13641388240

邮箱: lsyd@capc.org.cn

 

附件:1.《零售药店经营特殊疾病药品服务规范(试行)》达标药店申报相关事项

2.《零售药店经营特殊疾病药品服务规范(试行)》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发布人:胡志瑛)